为何香港有海外法官?英国宣布撤回英籍法官 不料被中方反将一军
为何香港有海外法官?英国宣布撤回英籍法官 不料被中方反将一军
自“香港国安法”实施以来,英国早就想撤回英籍法官了。3月30日,英方宣布撤回在香港终审法院任职的英籍最高法院正副院长,并施压香港终院英籍非常任法官辞任。对此,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林郑月娥表示,有理由怀疑两名法官辞任的背后牵涉政治压力和动机。不少人可能会问,为何香港有海外法官?
以往,香港终审法院处理的案件,几乎都有海外法官的参与。根据《香港终审法院条例》,终院设有一份非常任香港法官及一份其他普通法适用地区法官的名单,所有现任和前任的非常任法官,均是香港或其他普通法适用地区的最高法院的法官,拥有丰富的司法经验,地位举足轻重。香港司法机构会因应终审法院的运作需要,物色及任命合适的非常任法官人选。上世纪80年代,祖国大陆考虑到香港金融中心的地位,希望1997年恢复行使对香港主权后,其司法制度继续独立运作。
从外籍法官的法律地位和受聘程序来看,这是香港基本法上的开放条款及香港特区的单方面聘任行为,并没有与英国的具体政府间协议加以规定。换言之,原则上外籍法官可聘可不聘,但“一国两制”下中央授权香港选择性聘任外籍法官以维护香港普通法地位和国际法理交流,这本是一种制度性开放与合作的善意安排。但是,英国政府却以官方政策定位外籍法官,妄想通过“断供”法官,进行政治操弄。英国外长特拉斯甚至还妄称,“香港国安法”损害香港的“自由”和“民主”。但是,不料却被中方反将一军。
中国驻英国大使馆表示,英国拿所谓从香港终审法院撤回在职英籍法官搞政治操弄,甚至借此对“香港国安法”指手画脚,干涉香港事务和中国内政,中方对此表示强烈不满和坚决反对。实际上,香港回归祖国已经有25年了,但日落西山的大英帝国依旧没有彻底清醒,还幻想用他们过去的宗主国身份,继续享受那种当老爷的“好日子”,按照殖民地时期的模式来经营香港。可是香港是中国的香港,涉港事务是中国内政,英国无权在涉港问题上指手画脚,我们也不会允许任何外部势力干涉香港事务。说句不太中听的,英国连自家的事务都处理不好,有什么脸面在涉港事务上絮絮叨叨。
众所周知,对于“香港国安法”,英国一直耿耿于怀,甚至还曾提出4项制裁性措施:其一,修改英国国籍法接纳新BNO为公民;其二,暂停英国与香港的逃犯移交协议;其三,对香港实施警用镇暴装备的禁运;其四,停止与香港的外籍法官合作机制。要知道,早在1984年,中英关于香港谈判时谈及英国国民海外BNO护照问题时,英方在备忘录中就已经明确承诺不给予持有BNO护照的港人在英居留权。
然而,英国却违背承诺,想把一些港人作为英国二等公民并连同他们的资产转移到英国去。这个小算盘被中方识破,中国宣布,不再承认BNO护照作为有效旅行证件和身份证,BNO护照不能用于在香港出入境,此举给英国一记猛烈的反击。可英国却宣布扩大BNO签证的适用范围,容许1997年7月1日之后出生的18岁以上港人申请该签证。其实,所谓的BNO护照就是英国国民(海外)所持有的证件,也就是他们发给曾经的海外殖民地人民的身份证。说白了,英国就是想将大批港人变成二等英国公民。
不仅如此,英国还公然诋毁“一国两制”,恶意抹黑“香港国安法和特区选举制度”。对此,林郑月娥指出,香港是法治社会,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没有任何人或任何机构可凌驾于法律之上。香港法院一直以不偏不倚的态度,不受任何干涉地审理“香港国安法”下的案件。而针对英国政府“断供”法官的政治操弄,有5名英籍退休法官3月31日发布声明,表示会继续留任香港终审法院。此外,还有4名海外非常任法官,此前也已表态不会辞职,他们分别是加拿大前首席大法官麦嘉琳、澳大利亚高等法院前首席大法官范礼全、纪立信和前大法官甘慕贤。
实际上,英国撤回英籍法官,对于香港来说未必不是一件好事,这等于是撤出了他们在香港的势力,因为此后香港依靠祖国自强自立,可以更好地以主人翁的姿态,行使好手中的司法权。英国法官走了,香港的明天会更好。还是那句老话—打铁还需自身硬,这是一切伟大民族的应有志气与骨气,作为中华民族大家庭一员的香港自然也不例外!